燕山大学(东北重型机械学院)美国校友会章程 (2019.9.1通过)
Yanshan University Alumni (USA) By Laws
第一章 性质和宗旨
第一条 本会是一个在北美注册的非政治,非盈利,独立的社团组织。注册地: Sunnyville, California, USA.
第二条 本会的宗旨是加强原东北重型机械学院(原校)或燕山大学(新校) 在美国境內校友之间,校友与母校之间的联系、了解、信息交流、互相协作和友谊。本会会员以母校為榮、為母校爭光。
第三条 本会定名为燕大(东重)美国校友会。英文名为YANSHAN UNIVERSITY ALUMNI ASSOCIATION (USA),简称 美国校友会 YD-USA, Website: www.YD-USA.org
第二章 会员
燕大(东重)美国校友会的成员由正式會員和觀察會員組成。
第一条 正式會員:
凡在中国原东北重型机械学院或燕山大学读过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博士后、进修生、代培生的在美人士,及因子女在美国读书、工作偶尔来美的这些以上经历的人士,和在美国有公司有贸易的有这些经历的人士,和在这两个大学担任过教师或员工,现在常驻美国的人员,及因各种原因愿意加入会员的全世界各地凡在中国原东北重型机械学院或燕山大学读过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博士后、进修生、代培生的人员。
第二条 观察员:
没有东北重型机械学院或燕山大学读书和工作经历的在人士,如果想参与美国校友会的活动,美国校友会为他们设立观察员的身份。
第三条 自由原则
燕大(东重)美国校友会采用自由加入的原则。原则上凡符合本章第一条条件的人员都自然是燕大(东重)美国校友会的正式會員。如果本人不要成为美国校友会的正式会员,可以加入觀察會員。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正式会员履行义务, 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本会合法权益和信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第三章. 机构和机构设置
第一条 领导机构
美国校友会领导机构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一名,秘书长一名,司库一名、出纳一名。会长候选人由本章第二条中所述的理事会推荐,可以推荐2个候选人,由全体会员选举产生一个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司库、出纳由会长提供人选,理事会决定。会长领导副会长、秘书长、司库和出纳,负责校友会的日常事务,重大事务通知理事会和监事会,任何人都必须得到校友会会长的授权才可代表校友会对外联络。美国校友会按中國總領館領地设地区分会,地区分会设分会长负责本地区的分会的日常事务。会长任期2年一届,最多可以连任2届。司库负责财务记账,并与CPA联系处理美国校友会的财务报表事宜,出纳负责现金管理。会长和副会长参加本章第二条所定义的理事会会议,报告工作并接受理事会决定,组织实施。
第二条理事会
美国校友会设理事会。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各地区理事及顾问等9人或9人以上(单数)组成,须有美国校友会多数投票通过而正式生效。理事会负责推荐理事长人选,由校友会全体选举通过。理事会每年开会2次,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理事会设财务组,财务组每年对美国校友会的财务进行至少一次的审计。理事会负责决定美国校友会的章程修改方案,审批会长提出的年度活动计划,年度筹资和预算计划,及审核和批准会长所作的对上年工作总结报告。理事会设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一名,理事长负责召开理事会和临时理事会。理事会设秘书长一名,负责理事会的文件档案及协助理事长的工作。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的工作,在理事长请假或不能履行职责时代理理事长的工作。美国校友会的年度报告每年通告给每一个会员。
第三条监事会
美国校友会设立监事会,负责监督校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长、副理事长等领导班子的工作。监事会由3人或三人以上(单数)组成,由各地区会员选举产生,每大区选举产生1名监事。监事会再选举监事长和副监事长。监事会每年至少开一次会议,并列席每次的理事会会议。监事会每年出一份监事报告,对校友会领导机构和理事会的工作进行审核评价,该评价要写入理事会的书面年度报告中。
第四章 经费
本会经费来源:个人及团体合法收入的捐赠和资助, 及其它合法收入,并且符合本校友会规定范围的。本会经费管理: 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符合非盈利组织501(c)(3)
第五章 附则
第一条 适用法律
美国校友会将以一个非营利性机构的形式在美国注册。该机构遵守美国的一切相关法律。该机构不从事任何的政治活动,也不从事任何的商业活动。该机构完全是给其会员提供一个友谊和交流的平台,包括给会员提供商业信息,所提供的商业信息要保证向全体会员及时传递。该机构可以与任何机构进行友谊和资讯的交流。
第二条 美国校友会尊重燕山大学,将保持和燕山大学的友好密切关系。美国校友会会员自動遵守美国校友会章程, 如果本章程与燕山大学相关海外校友会的有关规定有抵觸, 以本章程為准,
第三条 本章程由会员表决通过,经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修改亦同。
第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